近日,國務院就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,制定了《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并印發,《方案》中涉及的主要改革措施就包括:一是保持增值稅“五五分享”比例穩定;二是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;三是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。
今年上半年,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,我國內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接近80%,其中消費貢獻率達到60.1%。在“內需成為經濟發展主引擎、消費壓艙石作用凸顯”的背景下,“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”的改革舉措,引發了酒業人的關注與解讀。
白酒稅率解讀
1994年稅制改革后,白酒稅收主要由增值稅與消費稅構成。當前,酒類企業的增值稅為13%;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兩項:20%的從價稅率和0.5元/斤的從量稅。
2019年3月,國家對增值稅進行改革,“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%的稅率降低到13%”,“酒、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”作為制造業的一個分支,受減稅降費的利好,為企業釀酒技術創新和基礎建設等投入,騰挪出相當可觀的資金。
當時,就有業內人士指出,按照白酒年銷售規模6000億元計算,3個點的降稅,將為酒企節約超180億元的資金,“有利于實現企業創新投入,推動產業轉型升級”。
如果說,增值稅的下調是切實的降稅減費,于企業而言,是在做“減法”,那么,此次,“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”的舉措,于企業而言,是加法還是減法?
先看消費稅的界定與作用。消費稅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,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,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,引導消費方向,保證國家財政收入。此次消費稅的改革主要包括兩方面:一是征收環節后移,將部分在生產(進口)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后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;二是穩步下劃地方,拓展地方收入來源,增量部分原則上將歸屬地方。
目前,我國對包括煙、成品油、小汽車、酒、貴重首飾珠寶、高檔手表、高檔化妝品等15類商品征收消費稅。其中,煙、油、車、酒四類商品貢獻近99%的國內消費稅,而在此次《方案》中,并未提及對煙、酒等商品實施“后移消費稅征收”的細則,只是明確指出,“具先對高檔手表、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,再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。”。
為何先對高檔手表、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品目實施改革,有財經人士就指出,“主要因為這部分產品在消費稅收入中占比相對較小,有助于試點穩步推進”,這也與《方案》中提到的“整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,逐項報批后穩步實施”的精神一致。
一旦實施,促使價格上調?
《方案》一出,一眾證券公司紛紛發表了研報,解讀政策。其中,中金公司的一份關于《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將對白酒產生一定潛在影響》的研究報告,迅速在網上流傳。中金公司在研報中指出,“此《方案》對白酒的后續潛在影響較大,對啤酒和其他酒類影響較小,啤酒目前只有從量稅,將適度受益白酒行業在流通環節的稅收增加;對白酒行業短期影響較小,中長期影響較大。”
有媒體用“最難啃的硬骨頭”來形容“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”的推進實施,畢竟,該項舉措承擔著“將消費稅逐步下劃地方,補充地方稅收收入來源,有助于健全地方稅收體系”的重任,“將征稅的環節由生產轉向批發或零售”,于酒業而言,中金公司也在研報中發表了“整個酒類行業短期內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難度較大,但是地方政府將有積極性先從經銷商對外批發環節征收”的預測,并進一步分析指出,“如果行業整體實際消費稅率征收不變,那么,流通行業將因財務透明化而增加較大的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以及資本利得稅,將增加流通行業運營成本,從而間接提升產品價格和稅負。”
對于流通環節的影響,酒業分析師蔡學飛表示,“目前,畢竟具體實施細則還沒有出臺,還不能妄自論斷,但從長遠來看,白酒消費稅的調整,將有利于酒類消費稅的規范化,對整個中國酒業是一大利好,特別是有利于整個酒水行業去泡沫化,促進產業升級,倒逼部分中小企業放棄短視的價格戰,轉向類似于開展酒莊游、探索新零售等渠道升級、服務升級的品質競爭中,這與消費升級的導向是一致的。”
蔡學飛分析說,目前,白酒行業呈現強分化的趨勢。名酒企業已經完成了價格升級,是完全的品牌導向,酒類消費稅即使調整,對其產生的影響也不會太大。即便是“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”落地實施,名酒坐擁品牌優勢和渠道優勢,即使在同樣的稅收管控下,也有一定的資源,對經銷商、終端客戶等進行變相的補貼或者扶持,來抵消這種影響。再看依賴價格導向、促銷導向的區域中小企業,他們的品牌力低、渠道議價能力較弱,如果將征稅的環節由生產轉向批發或零售,那么,區域品牌渠道的話語權會減弱,他們的發展會受限。
利潤攤薄是首當其沖的影響
對于目前國內白酒行業呈現“全國型+區域型+多元化中小型酒企共存”的產業、市場、消費格局來說,白酒消費稅目后移到零售環節,不僅高度契合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基調,也是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手段。
對于消費稅目后移到零售環節,酒業營銷專家鄒凌遠拋出了“對于酒企來說,表面上看消費稅后移至零售環節是減輕了企業經營成本,但事實上酒企并未獲得真正的政策紅利”的觀點。
他認為,“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”會使經銷商稅賦加重,這必然會導致壓力轉回酒企,即便酒企自營渠道,這部分成本也同樣無法避免。因此,一旦白酒稅改正式落地,過去通過系列多、單品多搶占市場份額的方式已經行不通了。酒企要保證整體經營業績,一方面要嚴格管控每一個環節的經營成本,另一方面也要持續優化產品結構,保證產品具備足夠的利潤空間。”
立足整個產業來看,白酒相關消費稅目后移至零售環節,看似只針對零售這一個環節,產業鏈條上的所有環節都受影響。在市場常態環境下,這是通過政策倒逼白酒產業去泡沫化,也是通過零售端去倒逼全產業鏈各環節擺脫傳統思維模式,順應新時代要求去持續優化升級。
當前,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。增加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,推動需求引領和供給變革相互促進,才能有助于酒業實現高質量發展。
從長遠而言,無論酒類消費稅如何改革,酒企和經銷商都要以滿足消費升級的總基調,建設學習型企業,通過文旅項目升級渠道等創新方式,強化與消費者的溝通,提升服務品質和服務內容。